关于做好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1-01

各研究所:

  根据研究生培养进程和《关于做好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》,现进行博士中期考核。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优秀/暂缓名额及各研究所应考核博士人数,名额分配如下:1.光电:优秀2,暂缓/不合格2;2.凝聚态:优秀2,暂缓/不合格2;3.原子:优秀1,暂缓/不合格1;4.理论:优秀1,暂缓/不合格1;5.交叉:优秀1,暂缓/不合格1。请各研究所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于11月20日前报名单,博士研究生按通知要求交所需材料和记录纸,均交到知新楼C71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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